冠能铁军进击山城打响高空作业安全保卫战一一新型登塔防坠装置

工欲成其事,必须先利其器,为全力保障电网设备安全运行,冠能携新型登塔防坠落装置进击重庆两地,打响高空作业安全保卫战。

4月25日,第一站,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超高压分公司,进行新型登塔防坠落装置试点演示。使用无人机协同作业,作业效率飞速提高,顺应人员登塔习惯,坠落风险大大降低,安全绳负荷顺利通过性能检测,可靠稳固,一线班组亲自操作使用,快速高效的体验,获得现场领导充分肯定

4月26日,第二站,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云阳供电分公司,冠能人员详细介绍新型登塔防坠落装置。核心优势逐个讲解:装拆便捷√ 安全可靠√ 有效防护√详细参数细致解读,重量轻便、机构灵活、耐磨性强,操作流程超清晰演示,安装拆除全过程操作简单,新装置使用省时省力,也更安全。

下一步 冠能将卯足全力普及应用,将“安全”送达每个作业现场,让生命之绳牢牢保护每一位作业人员。

冠能新型登塔防坠落装置登场给电力运维人员架起“安全屏障”

传统的输电线路检修作业主要依靠人工爬塔高空作业,耗时长、强度大、风险高,对人员体能和技能要求较高,亟需以智能化手段作为辅助。

在当天的演示现场,创新利用无人机技术,搭载装置和柔性导轨完成安装与拆除全过程,相较于传统的安全工具,此方案解决了以往需要人工预先登塔安装的难题。安装、拆除过程快捷,仅需3min,顺应作业人员登塔的动作习惯,效率大幅提高,大大节省体能,实现登塔全员、全过程防护,演示过程的种种优势,受到在场班组人员认可,进一步验证了新装置的可行性、可靠性。

结合市场所需,冠能将肩起使命,加大对新型登塔防坠落装置持续研发,加大全国各地普及应用力度,凝心聚力解决电网安全痛点,坚定不移保障行业安全。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二批典型违法案件的通报

为充分发挥典型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建筑施工项目参建各方守法意识,现将2023年第二批典型违法案件通报如下:

临沂市罗庄区某建设项目,司索信号工周某某操作资格证书作假。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四条“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之规定,该行为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罗庄区住建局已要求该项目立即停工整改,并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将施工单位违法线索移交罗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临沂市兰山区某建筑施工项目,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14.33米,实测悬臂高度为7.8米。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七条“(一)脚手架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二)未设置连墙件或连墙件整层缺失;(三)附着式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四)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控制装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失效、被人为拆除破坏;(五)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过程中架体悬臂高度大于架体高度的2/5或大于6米”之规定,该行为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兰山区住建局已要求该项目立即停工整改,并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将施工单位违法线索移交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临沂市某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电工袁某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建筑电工),已于2022年9月21日注销。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四条“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之规定,该行为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临沂市住建局已要求该项目立即停工整改,并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将施工单位违法线索移交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临沂市兰山区某建设施工项目架子工谢某、王某、杨某、张某、谢某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经查询证书状态均为注销,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之规定,该行为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兰山区住建局已要求该项目立即停工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将施工单位违法线索移交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临沂市兰山区某建设项目,架子工张某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作假,李某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四条“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之规定,该行为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兰山区住建局已要求该项目立即停工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将施工单位违法线索移交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安全场|强化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强调,各地要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要求尽快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坚决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

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关键人员岗位职责,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和消除重大隐患。加强市场现场联动治理,强化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大力整顿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行为,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扎实深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确保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组织研究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加快完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认真编制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确定2022年更新改造计划及项目清单,制定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评估指南等,压实城市政府责任,确保“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更新改造任务。

持续推进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治理相结合,对存在重大结构隐患的要抓紧鉴定,分级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短期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请地方党委、政府研究解决,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抓紧研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快推动建立城镇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治理机制。

督促设备维护运营单位在管网维护、井下及有限空间作业等工作中,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遵守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措施,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做好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有关部门对城市公园中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体育健身设备等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不留风险隐患。充分发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作用,对城市运行状况实时监测、集中研判、预测预警。强化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对人员密集、问题多发的重点场所和区域提高巡查频率,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理直气壮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紧盯各类违法行为不放,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到位。拓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曝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适时对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查。

密切关注极端天气信息,及时了解、发布预警信息,加强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做好安全风险防范,确保城市安全度汛。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和通信渠道,及时核实、上报有关信息,坚决杜绝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加强与应急、地震等部门联系和配合,一旦发生事故灾害,按照规定要求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做好现场指导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构筑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抓好城市公园疫情防控管理,按有关规定实施错峰、限量入园,做好室内空间、公共设施消毒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措施。抓好建筑施工等行业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对建筑工地全面实施封闭管理,细化防控措施,引导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防止聚集性传染。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协调联动,全面摸清新增疫情隔离场所数量及分布情况,前移质量安全监管关口,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新增疫情隔离场所无质量安全隐患。

4月1日,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发布的广东省标准《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正式施行。

依据《规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采用金属材料,由架体构架、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结构、升降机构、防倾覆装置、防坠落装置、卸荷装置及同步控制装置等组成,并由工厂加工制作,现场组装,搭设一定高度通过附着支承装置附着于建筑结构上,依靠自身的升降机构,随建筑结构逐层升降,具有安全防护、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控制等功能。《规程》主要为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设计、安装、升降、检测检验、验收、使用及拆除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深刻吸取黄江镇“3·27”液压升降平台挤压事故教训全力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

据悉,3月27日16时50分许,黄江镇某施工项目建筑工地发生一起液压升降平台挤压事故,事故共造成1人受伤(后经黄江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紧急通知》指出,事故暴露出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工作上仍存在麻痹大意、安全防范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等问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上仍存在不少漏洞和薄弱环节。

目前,东莞市住建局已要求全市住建系统立即对涉事企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辖区内所有项目开展安全检查,检查期间全面停止施工现场有关作业。经3天以上检查整顿后,由项目相关企业组织自查并经所属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复检确认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紧急通知》要求,东莞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参建单位从即日起结合东莞市住建局4月2日印发的《关于立即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对本单位在全市辖区内的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做到深入细致、全覆盖无遗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跟踪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落实闭环处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并且,即日起对辖区内受监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参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涉水地下工程“六项措施”、危大工程“六不施工”、高处作业“五个必须”、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等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认真建立隐患整改台账,专人负责跟踪落实整改。

东莞市住建局将对检查中发现及全市住建系统上报的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对拒不执行整改要求或整改安全隐患不到位的相关企业,一律按规定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扣分等行政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重顶格处罚。《紧急通知》强调,全市住建系统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烟台蓬莱区住建局开展“送训入企”预防高处坠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宣讲

为贯彻落实全市干部专业化能力“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大竞赛”活动要求,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按照安委会统一部署,4月17日下午,烟台市蓬莱区住建局走进山东蓬建建工集团蓬城华苑项目部,开展“送训入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宣讲活动。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监理人员共计26人参加。

本次培训宣讲活动主要针对近年来全省房屋建筑工程领域高处坠落安全事故频发,为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不断加大对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管理力度,全面提升高处作业“人防”、“物防”、“技防”、“智防”水平。培训课上,授课人员认真细致讲解了山东省住建厅印发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预防高处坠落“四必须”“三严禁”“五不登”规定》。通过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双重预防体系和标准化建设,切实解决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防护措施不完善、作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有效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全面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持续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从春龙 报道)

应急管理部10号令:已明确64项重大事故隐患今天起实施!

印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明确了64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对照标准主动排查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八、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十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二十、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第一条为准确认定、及时消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依照本标准判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一)对因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四)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控制装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失效、被人为拆除破坏;

(五)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过程中架体悬臂高度大于架体高度的2/5或大于6米。

(一)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二)塔式起重机独立起升高度、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三)施工升降机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四)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加节以及附着前未对结构件、顶升机构和附着装置以及高强度螺栓、销轴、定位板等连接件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六)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标准节连接螺栓缺失或失效;

(一)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未按设计要求设置防倾覆装置;

(三)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未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且未做可靠连接。

第十条施工临时用电方面,特殊作业环境(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等作业环境)照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有限空间作业未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

第十二条拆除工程方面,拆除施工作业顺序不符合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二)施工时出现涌水、涌沙、局部坍塌,支护结构扭曲变形或出现裂缝,且有不断增大趋势,未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四条使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第十五条其他严重违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强制性标准,且存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现实危险,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十三、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矿井只有两个独立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且安全出口的间距小于30米,或者矿体一翼走向长度超过1000米且未在此翼设置安全出口;

3.矿井的全部安全出口均为竖井且竖井内均未设置梯子间,或者作为主要安全出口的罐笼提升井只有1套提升系统且未设梯子间;

4.主要生产中段(水平)、单个采区、盘区或者矿块的安全出口少于2个,或者未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5.安全出口出现堵塞或者其梯子、踏步等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导致安全出口不畅通。

(三)不同矿权主体的相邻矿山井巷相互贯通,或者同一矿权主体相邻独立生产系统的井巷擅自贯通。

1.未保存《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 -2020)第4.1.10 条规定的图纸,或者生产矿山每3个月、基建矿山每1个月未更新上述图纸;

5.采空区和废弃井巷的位置、处理方式、现状,以及地表塌陷区的位置与实际不符。

(六)矿区及其附近的地表水或者大气降水危及井下安全时,未按设计采取防治水措施。

1.排水泵数量少于3台,或者工作水泵、备用水泵的额定排水能力低于设计要求;

2.井巷中未按设计设置工作和备用排水管路,或者排水管路与水泵未有效连接;

3.井下最低中段的主水泵房通往中段巷道的出口未装设防水。

省住建厅: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广东省住建厅印发《2020年度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危大工程安全隐患。 确保实现所有危大工程100%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100%编制防坍塌、防高坠、防物体打击等防护措施。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 采取定人、定时、定措施的方式,确保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污水管网地下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 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七不”要求: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严防中毒、溺水事故发生。

高处坠落安全隐患。 针对不同作业环节、现场不同部位、各专业工种可能面临的高处坠落风险,完善各项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制定高处坠落伤害防控专项方案,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2、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级管理,全方位、全过程落实风险管控、消除隐患和应急准备措施。

3、参建企业需在施工现场显著区域公布项目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

一是对排查整治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要 立即责令停工 ,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隐患整改及风险管控措施,按照“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的要求依法依规 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厉查处 。

二是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多、管理问题突出的工程项目,要及时认定、采集参建各方的不良行为信息, 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曝光 。

三是对监督检查发现工程参建各方及有关人员存在失信行为的,要主动向同级应急主管部门通报情况,移送线索,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5、各地要针对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重大风险清单逐一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措施、时限等要求。

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清远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扎实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八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粤安〔2020〕2号),我厅制定了《2020年度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线年度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八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粤安〔2020〕2号),特制定本方案。

……,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管执法,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

各地级以上市有关主管部门要扎实推进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树立新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等典型问题,重点开展以下专项排查工作。

(一)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严格执行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督促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照方案施工。确保实现所有危大工程100%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100%编制防坍塌、防高坠、防物体打击等防护措施。重点内容:

1.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是否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下设施以及工程周边环境等的地勘报告;是否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是否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2.勘察、设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勘察单位是否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可能造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的地质条件。设计单位是否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是否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是否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作出设计交底特别说明;是否配合施工单位对需要结构受力计算复核的要求提出书面意见。

3.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是否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参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会;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巡视检查;是否参加危大工程验收。

4.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实施。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论证和审批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实施前,是否进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在施工现场履职,项目安全员是否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是否组织监理、勘察、设计、第三方监测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二)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督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检测、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建筑起重机械排查整治台账,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1.出租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出租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是否提供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主要零部件、结构件是否有产品标牌,是否有可追溯制造日期的永久性标志或原厂证明;是否存在下列情形: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或超过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或经检验达不到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或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是否擅自提供非原厂标准节、附着装置。

2.安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装单位是否按规定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包含防御台风的有关要求及内容;超过一定规模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方案,是否经专家论证通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安装(拆卸)告知手续;是否委派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实施安装拆卸作业;是否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装拆卸,作业完毕后是否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并出具自检合格报告;是否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安装拆卸作业;是否对安装拆卸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

2022年11月监理工程师《目标控制(土建)》真题第五章题目及答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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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5】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擅自改动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发出( )要求施工单位按程序重新报审。

【202211-26】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   ),将影响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部位及其施工过程作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

【202211-40】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下列工程中,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是( )。

【202211-63】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  ),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

【202211-64】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下列施工单位报审/报验表中,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是(  )。

受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必须是在施工单位编审手续齐全(即有编制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签名和施工单位公章)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并按合同约定时间报送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报审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后,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202211-65】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提交的资料是(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施工分包单位资格时,需要审核的内容有( )。

【202211-102】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基本内容有()。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 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是否完整,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法、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主要施工管理计划等; (3) 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造价等方面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4) 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施工方法及技 术措施应可行与可靠; (5)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202211-10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有( )

【202211-108】根据《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对脚手架工程要求正确的有()。

(1) 作业脚手架底部立杆上设置的纵向、横向扫地杆,连墙件的设置,步距、跨距, 剪刀撑的设置,架体基础,架体材料和构配件,架体的封闭,脚手架上脚手板的设置等均 应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3) 对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附着支座设置、防坠落与防倾覆安全装置、同步升降控制装置、构造尺寸等均应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202211-112】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核查的文件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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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监理工程师《目标控制(土建)》真题第八章题目及答案(质量)

2022年11月监理工程师《目标控制(土建)》真题第七章题目及答案(质量)

2022年11月监理工程师《目标控制(土建)》真题第六章题目及答案(质量)

2022年11月监理工程师《目标控制(土建)》真题第三章题目及答案(质量)

2022年11月监理工程师《目标控制(土建)》真题第四章题目及答案(质量)

2022年11月监理工程师《目标控制(土建)》真题第二章题目及答案(质量)

2022年11月监理工程师《目标控制(土建)》真题第一章题目及答案(质量)

202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结束,如何备考一建?2-监理考后,如何备考一建(二)

今创控股集团旗下淮安项目香溢茗园遭通报:工程安全管理比较混乱问题突出

日前,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市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通报显示,为进一步压实参建各方企业主体责任,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4月16日—20日,淮安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对市直建筑工程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此次抽取市建筑行业专家16人,与淮安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分成4个检查组,对市直建筑工程64个标段项目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共计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65份,其中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0份,提出各类安全隐患问题946条。

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情况如,检查中发现有9.38%的项目存在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缺乏针对性,审核、审批环节缺失,实施过程关键环节把控不力,实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场实际施工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验收手续不健全,验收存在代签字现象等问题。

有28.13%的项目施工现场脚手架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悬挑脚手架钢梁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钢梁支承点设置在外伸阳台上,未采取加固措施,架体阳台、转角处等部位未设两道钢丝绳,钢丝绳锚固点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架体底层封闭不到位;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防坠落装置未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并附着在建筑结构上,防尘、防污染性能不符合规范要求,最底层脚手板铺设不严密,作业层与建筑结构之间空隙封闭不严;落地式脚手架立杆悬空,连墙件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开口架缺少连墙件、横向斜撑,安全网张挂缺失,隔层防护铺设不到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堆载较多等。

有9.38%的项目施工现场模板支撑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模板支撑支模架立杆悬空(水平钢管作为立杆基础)并与外架连接,扫地杆、剪刀撑、水平杆、抱结点未及时设置或缺失等。

有20.31%的项目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机械设备管理有重使用、轻维护现象,维保人员责任心差,日常检查、维修保养不到位,安全装置失效,基础积水,专用开关箱设置不符合要求等。

此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涉及香溢茗园(西地块)23#、25#-33#楼工程、淮安市金融中心中央商务区C4、C5#楼工程和清江浦1415街区工程等51个标段项目能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另外有13个标段项目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比较混乱,其中问题较为突出的项目香溢茗园34-39#楼工程,其建设单位:江苏天一瑞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常州三建建设有限公司。

查询了解到,项目建设单位江苏天一瑞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江苏今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后者为今创控股集团子公司。

官网介绍,江苏今创房地产集团成立于2005年5月,是今创控股集团为进军房地产、实现多元化发展迈出的战略布局之一,主要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以及建筑材料、钢材、装潢材料的销售。今创控股集团(简称“今创控股”) 创立于1988年,主要有“今创集团”、“今创投资”及旗下各子公司共同组成,涵盖轨道交通装 备、房地产、环保环卫、5G通信、机械装备、航空船舶、服务业等多个板块。旗下轨道交通装备板块: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A股成功上市,(简称“今 创集团”,股票代码:603680),主要从事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产品包括内装饰、设备、电气三大系列,涵盖了门系统、座椅、厨房等千余个细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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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财经9月26日讯: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消息显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宝处〔2022〕3号”显示,…

本网财经9月26日讯:苏宁环球(000718.SZ)发布关于无锡苏亚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

本网财经9月22日讯:据信用中国大连近期发布消。

中报]志特新材(300986):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高渭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勇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真先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2、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4、其他备查文件。

GETO GLOBAL SINGAPORE PTE LTD.(志特全球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公司控 股子公司

是1994年经民政部批准设立,由建筑周转物资与装备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租 赁承包企业及施工总承包、工程监理、建筑劳务、科研院所、相关社会团体、 专家学者等结成的国家4A级行业组织

公司所在行业的自律组织,是我国建筑模板和脚手架领域首个全国性行业组 织,国家一级协会,会员由建筑模板和脚手架相关设计、研发、生产、销售、 租赁单位以及建筑施工单位、科研院校等企事业单位组成

以整体挤压成型的铝型材加工而成的建筑模板,可广泛应用于钢筋混凝土建筑 结构的各个领域,亦称“铝模板”“铝合金模板”

包括铝合金模板、加固件、支撑件、辅件四大构件的模板系统,亦称“铝模系 统”

在铝模板出现之前应用于建筑领域的模板,主要包括木模板、竹模板、钢模 板、塑料模板等

为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简称,原名称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爬架。是 由平台结构、升降结构、动力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装置及升降同步控制系统 组成的、可随建筑结构逐层爬升或下降,具有安全防护、防倾、防坠和同步升 降功能的施工作业平台

Precast Concrete(混凝土预制件)的英文缩写,在住宅工业化领域称作PC构 件,与之相对应的传统现浇混凝土需要工地现场制模、现场浇注和现场养护

一种应用于工程设计、建造、管理的数据化工具,通过对建筑的数据化、信息 化模型整合,在项目策划、运行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进行共享和传递, 使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种建筑信息作出正确理解和高效应对,为设计团队以及包 括建筑、运营单位在内的各方建设主体提供协同工作的基础

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Authority(建筑施工局),是新加坡国家发展部 下属的一个机构

BCA对不同的模板产品在建筑项目里施工中的效率性和浇筑后的水泥表面的效 果,进行模板产品的band认证体系的第二个等级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1962年,铝合金模板在美国首次研制并成功使用,经历了多年的创新研发和不断完善,逐步趋于绿色建筑的标准化

要求,诸多国家都开始逐步使用,除美国等国家外,铝合金模板在韩国、墨西哥、巴西、印度、马来西亚等新兴工业国

家中也得到广泛应用。我国铝合金模板应用发展相对滞后,2000年后,清水饰面混凝土施工技术和快速拆模施工技术逐

渐推广,铝模系统开始得到应用,并首先在珠三角地区开始尝试应用,近年来,随着我国“以铝代木”“节能减排”等

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打造绿色建筑成为建筑行业的主流趋势,铝合金模板凭借其综合性优势,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期。

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即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爬架,以下简称“防护平台”。随着我国建筑市场迅猛发展,

高层、超高层建筑大量涌现,传统的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已经不能满足建筑施工的需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

运而生。在建筑行业相关部门和人员不断总结、推广、完善的基础上,历经三十余年的发展,经历从曾氏鹰架到附着式

升降脚手架(爬架),再到安全防护平台(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的发展历程。最终形成了由平台结构、升降

结构、动力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装置及升降同步控制系统组成的、可随建筑结构逐层爬升或下降,具有安全防护、防

倾、防坠和同步升降功能的施工作业平台。安全防护平台作为中国首创的建筑工业装备,因其安全、节材、高效等优势,

在全国各地普遍应用,并进入到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越南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得到国际同行的高度认可。

随着我国铝合金模板行业快速增长,铝合金模板新进入企业不断涌现。根据中国模板脚手架协会数据显示,2012年,

我国注册生产铝合金模板的企业仅 60多家,截至 2022年末,铝合金模板设备加工、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租赁承包企

业数量超650家,我国铝模板大部分企业生产规模较小,形成了“大行业,小企业”的行业特征。

近年来,受下游需求波动和成本压力的双重挤压,行业发展进入调整阶段,后进入及新进入的铝模公司因物资积累

储备不够,增加新材料压力较大;在产品以租赁为主要商业模式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