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场|强化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强调,各地要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要求尽快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坚决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

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关键人员岗位职责,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和消除重大隐患。加强市场现场联动治理,强化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大力整顿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行为,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扎实深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确保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组织研究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加快完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认真编制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确定2022年更新改造计划及项目清单,制定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评估指南等,压实城市政府责任,确保“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更新改造任务。

持续推进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治理相结合,对存在重大结构隐患的要抓紧鉴定,分级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短期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请地方党委、政府研究解决,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抓紧研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快推动建立城镇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治理机制。

督促设备维护运营单位在管网维护、井下及有限空间作业等工作中,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遵守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措施,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做好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有关部门对城市公园中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体育健身设备等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不留风险隐患。充分发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作用,对城市运行状况实时监测、集中研判、预测预警。强化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对人员密集、问题多发的重点场所和区域提高巡查频率,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理直气壮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紧盯各类违法行为不放,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到位。拓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曝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适时对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查。

密切关注极端天气信息,及时了解、发布预警信息,加强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做好安全风险防范,确保城市安全度汛。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和通信渠道,及时核实、上报有关信息,坚决杜绝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加强与应急、地震等部门联系和配合,一旦发生事故灾害,按照规定要求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做好现场指导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构筑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抓好城市公园疫情防控管理,按有关规定实施错峰、限量入园,做好室内空间、公共设施消毒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措施。抓好建筑施工等行业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对建筑工地全面实施封闭管理,细化防控措施,引导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防止聚集性传染。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协调联动,全面摸清新增疫情隔离场所数量及分布情况,前移质量安全监管关口,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新增疫情隔离场所无质量安全隐患。

4月1日,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发布的广东省标准《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正式施行。

依据《规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采用金属材料,由架体构架、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结构、升降机构、防倾覆装置、防坠落装置、卸荷装置及同步控制装置等组成,并由工厂加工制作,现场组装,搭设一定高度通过附着支承装置附着于建筑结构上,依靠自身的升降机构,随建筑结构逐层升降,具有安全防护、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控制等功能。《规程》主要为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设计、安装、升降、检测检验、验收、使用及拆除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深刻吸取黄江镇“3·27”液压升降平台挤压事故教训全力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

据悉,3月27日16时50分许,黄江镇某施工项目建筑工地发生一起液压升降平台挤压事故,事故共造成1人受伤(后经黄江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紧急通知》指出,事故暴露出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工作上仍存在麻痹大意、安全防范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等问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上仍存在不少漏洞和薄弱环节。

目前,东莞市住建局已要求全市住建系统立即对涉事企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辖区内所有项目开展安全检查,检查期间全面停止施工现场有关作业。经3天以上检查整顿后,由项目相关企业组织自查并经所属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复检确认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紧急通知》要求,东莞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参建单位从即日起结合东莞市住建局4月2日印发的《关于立即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对本单位在全市辖区内的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做到深入细致、全覆盖无遗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跟踪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落实闭环处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并且,即日起对辖区内受监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参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涉水地下工程“六项措施”、危大工程“六不施工”、高处作业“五个必须”、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等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认真建立隐患整改台账,专人负责跟踪落实整改。

东莞市住建局将对检查中发现及全市住建系统上报的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对拒不执行整改要求或整改安全隐患不到位的相关企业,一律按规定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扣分等行政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重顶格处罚。《紧急通知》强调,全市住建系统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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