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建局:建设单位负首责!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少于80%对施工单位处罚!

原标题:东莞市住建局:建设单位负首责!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少于80%,对施工单位处罚!

昨日(7月12日),东莞市住建局发文公开征求《关于加强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24日。通知要点如下:

要合理确定工程安全措施费,在工程招标时单独列出安全措施项目清单(具体措施项目内容应参照附件1);

建立安全措施费使用考核评定制度,明确违约处理条款,按规定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并及时支付各阶段的安全措施费。

一是要根据现行标准规范及《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试行)》,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及其费用使用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二是要建立安全措施费使用台账,确保专款专用,足额投入,并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措施费用清单备查, 严禁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措施费挪作他用 ;

三是要严格分包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工程的安全措施费总额、支付方式和使用要求,并对分包单位安全措施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分包单位未及时落实安全措施的,总承包单位应当督促其进行整改, 分包单位拒不整改的,总承包单位可代为落实该部分安全措施,并相应扣除分包单位相关费用 。

一是要 将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监理工作范围 ,并对安全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理,确保施工单位专款专用;

二是要 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 ,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费用清单是否符合安全措施费适用范围,相关物、事、票是否真实有效,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财务相关规定等;

三是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 未按要求落实安全措施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 , 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 ,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 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 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

对于工程施工期间,对施工单位因安全措施费投入不足或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在工地现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少于本月施工时间80%的等有关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违约处理(相关内容可参照附件2制定)

各镇街(园区)住建局 应将安全措施费的前期保障措施纳入项目开工安全条件核查的内容 ,对 未 按要求开设安全措施费共管专用账户的、 未 将安全措施费全额存入共管专用账户的、 未 按要求建立安全措施费使用考核评定制度并明确违约处理条款的、 未 按要求预付安全措施费的、 未 按要求制定专项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的或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 未 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通过的, 一律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不符合开工安全条件的,不予开工建设 。

施工单位 未 按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及其费用使用计划的, 未 按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的, 未 按规定建立安全措施费使用台账的或存在安全措施费挪作他用等行为的;应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情况严重的, 责令暂停施工 ,纳入诚信管理,记录其不良行为,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黄色、红色警示并进行网上通报;逾期未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

施工单位因安全措施费 投入不足或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的 ,被建设主管部门签发执法文书后,建设和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落实整改, 未整改完善前,对下一阶段措施费支付前 检查评价不予通过 。

对相关责任单位(个人)因安全措施费投入不足或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造成事故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个人)从严从重处罚 ,同时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对事故案件进行联合查处,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或其他对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承包人因安全措施费投入不足或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予______元至______元的违约金。

(二)承包人不按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的施工的,发包人(或监理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整改后,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予______元至______元的违约金。

(三)承包人未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予______元至______元的违约金。

(四)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在工地现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少于本月施工时间80%的,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予______元至______元的违约金。

(五)对承包人专职安全员无正当理由在工地开工时不到岗的,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予______元至______元的违约金。

(六)承包人未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37号令)等有关规定,编制、审核和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专家论证审查通过擅自开工的,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予______元至______元的违约金。

(七)承包人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的,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予______元至______元的违约金。

(八)承包人所聘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存在无证上岗或上岗证过期的,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对承包人按每人次处予______元至______元的违约金。

(九)承包人在基坑工程施工时,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予______元至______元的违约金。

1.对因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存在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十)承包人在模板工程施工时,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予______元至______元的违约金。

6.危险性较大模板支撑工程严重不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十一)承包人在脚手架工程施工时,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予______元至______元的违约金。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控制装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失效、被人为拆除破坏;

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过程中架体悬臂高度大于架体高度的2/5或大于6米。

(十二)承包人在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施工时,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予______元至______元的违约金。

1.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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