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建局公开征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十条(征求意见稿)意见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工作实际,编写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十条(征求意见稿),包括《模板支架安全管理十条(征求意见稿)》《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征求意见稿)》《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十条(征求意见稿)》《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十条(征求意见稿)》《建筑基坑安全管理十条(征求意见稿)》《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十条(征求意见稿)》《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十条(征求意见稿)》《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十条(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送电子邮件时,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十条公开征求意见”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进一步联系。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1年7月10日。

一、危险性较大的模板支架浇筑混凝土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岗值班,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旁站监理,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进出场报备制度。模板支架应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应组织专家论证。经过专家论证的模板支架专项方案实施后,在首次混凝土浇筑前,论证专家组必须选派1人到场核实方案实施情况,并在架体前拍照留档。方案应包含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局部详图、立杆定位图、剪刀撑布置图、浇筑顺序图、拆除顺序图、变形监测图等图纸。搭设前,应根据立杆定位图进行立杆定位。

二、扣件式模板支架搭设时:截面高度小于400mm的梁下,宜设置立杆,截面高度大于400mm的梁下,必须设置立杆。梁底每根立杆承担的混凝土体积不得超过0.2m³,且立杆必须与纵横向水平杆连接牢固。水平杆步距不得超过1.5m。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2×1.2m,高大模板支架及厂房、地下车库、大型会议室、共享空间、大厅等模板支架立杆间距不得超过0.9×0.9m。主节点处不得缺少水平杆。

三、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搭设时:应由专业队伍搭设,搭设时应用锤子敲击连接盘插销顶面,确保锤击自锁后不拔脱。外墙脚手架连墙件间距不应大于2步2跨,脚手架悬臂高度不得超过2步。高大模板支撑架水平杆步距不得超过1.5m,最顶层应比标准步距缩小1个盘扣间距,竖向斜杆间隔不得大于2跨,标准型立杆轴力设计值大于25kN时不得大于1跨。

四、立杆顶部必须设置可调托撑,可调托撑伸出立杆顶端的长度应小于300mm。梁柱交接部位,梁下支撑立杆距离柱、墙距离不大于300mm。扣件式模板支架扫天杆不应大于500mm;承插型盘扣式模板支架扫天杆不应大于650mm。模板支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30m。

五、扣件式模板支架搭设高度8~20米时,顶部应至少设1道纵横向水平加强层;高度超过20米,应至少设2道纵横向水平加强层。

六、纵横向水平杆端部必须与墙柱梁顶紧顶牢、拉紧拉牢。模板支架必须在支架的四周和中部与结构柱进行刚性连接,拉结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8m。高大模板支架及厂房、地下车库、大型会议室、共享空间、大厅等模板支架竖向每步距用双扣件进行拉结,在无结构柱部位应采取预埋钢管等措施与建筑结构进行刚性连接。

七、高大模板支架及厂房、地下车库、大型会议室、共享空间、大厅等模板支架严禁梁、板、柱混凝土同时浇筑,应先浇筑柱、墙等竖向结构混凝土,待竖向结构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后,再浇筑梁、板水平结构混凝土。该类结构浇筑混凝土时,宜使用汽车泵,不宜使用输送泵浇筑。

八、模板支架搭设完毕后,应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签发混凝土浇捣令后,方可浇筑混凝土。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严禁任何人进入模板支架内部。

九、地下车库覆土顶板应采用梁板结构。施工覆土厚度严禁超过园林绿化设计厚度,且不得超过结构承载要求。严禁在地下车库覆土顶板上违规使用大型机械超载施工。非覆土层的楼板采用模壳施工时,应使用阻燃型模壳。

十、厚度超过800mm底板施工时,上下层钢筋之间应设置防止钢筋坍塌的支撑措施,且顶部水平钢筋上面严禁堆放钢筋或其他荷载。地下管廊浇筑混凝土时,应有防止墙体竖向钢筋倒塌措施。

一、严禁使用SS型载人施工升降机和SCD型施工升降机。施工升降机安拆、加节、附着必须由同一家安拆单位完成。安拆单位至少每月对安拆人员进行1次安全培训,每次不少于3小时,并留存视频、书面签到表等。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分别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安拆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施工升降机安拆专项施工方案、每月安全培训视频等资料。安、拆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升降机的基础施工应按说明书或厂家、产权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在砼浇筑之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说明书或厂家、产权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进行验收。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每个在建项目必须至少设置1名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专职机管员”)。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机管员、专职安全员以及监理工程师在每次安拆、加节、附着前,应核查专业安拆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书和工伤保险是否属于该安拆单位。

四、施工升降机安拆、加节时,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作业过程和人员全程录像,视频资料留存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备查,留存至少3个月。作业现场应有以下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安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机管员、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产权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上述人员中除安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产权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个人外,其余人员不得兼职,应一岗一人。

五、安拆、加节、附着、维修、保养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作业区域周围必须设置警戒线)在施工升降机上悬挂“安拆维保 严禁使用”红色警示牌( 高400mm×宽600mm红底白字)。(3)安拆、维修人员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锁上三道锁:①开关箱锁;②围栏门锁;③操作电锁。(4)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擅自开启,监理单位设专人旁站监理全过程,并留存照片归档。

六、非屋面施工期间,导轨架悬臂端高度不得超过4.5米,且上限位与上极限限位必须安装在最顶附墙架以下。屋面施工期间,导轨架悬臂端高度不得超过7.5米,且专职机管员和司机必须每日对悬臂端标准节螺母进行检查、拍照和记录,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在照片上签字,归档备查。

七、施工升降机的标准节应采用双螺母紧固。高强螺栓连接时,应螺杆在下,螺母在上。最顶端的1节标准节应去掉齿条,并以醒目颜分。

八、严禁滚轮、背轮、齿轮间隙过大或过小或脱落。司机、专职机管员、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应每日检查防脱齿安全挡块、背轮、滚轮、螺栓螺母是否缺失以及齿轮齿条啮合情况。司机、专职机管员拍照、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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