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郑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负责人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山西)网站披露,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省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2023建筑施工安全督导检查中发现,郑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施工的晋城市金鼎路东侧、景西路西侧、规划佑安街南侧的山西晋城富士康科技生活园区梧桐苑二期一标段项目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晋市城罚决字﹝2024﹞第33号显示,郑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6、203#楼塔式起重机第4节与第5节连接处标准节高强螺栓松动。现查明,该情况属实。

郑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4年1月18日,晋城市城市管理局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责令郑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正,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对直接责任人陈建朋处罚款人民币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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