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站、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水平,贯彻落实省、市住建部门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确保汛期及中秋、国庆节前后我区建设领域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2023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南海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建水函〔2022〕1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试行)的通知》(南建水函〔2023〕24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转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桩基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加强在建工地取样检测管理的通知》(南建水函〔2022〕56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水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建水函〔2023〕29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建水函〔2023〕30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建水函〔2023〕22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在建筑领域狠抓安全生产保障经济发展的二十条措施》(南建水函〔2023〕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部署,我局开展2023年“质量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查暨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中秋、国庆节前检查行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的范围是南海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区管和镇管),严抓工程质量,全面对标对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聚焦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事故隐患频发的危大工程和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土方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
本次检查共抽取了28个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6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查中,我局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整改告知书》12份、《责令停工通知书》0份,《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违规行为记分通知书》33份。
1.部分工程原材料、构配件等报验手续不到位;个别工程材料报审把关不严,存在未检先用;个别工程材料报审把关不严,存在未检先用;个别工程材料无备案证明,购销合同,出厂质量证明等资料;现场未能提供材料取样送检方案,或检测方案不符合要求。
2.部分工程标准养护室未设置台账、巡查表,温湿度不符合要求;部分养护混凝土未设置足够同条件养护试块及砂浆试块,且未见质量证明书。
3.部分项目未见混凝土缺陷修补方案;少量柱箍筋弯钩平直段长度不足,大梁箍筋弯钩平直段不足10d;部分砌体未按规范设置构造柱、梁;部分构造柱箍筋不符合要求。
监理单位监理细则缺少规划,编制无针对性;监理日志内容不齐全,不属实,未归档;未定期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召开监理例会,旁站方案针对性不强;未能提供公司带班资料,部分监理人员无故不到场,无实名制打卡记录。
部分项目未建立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应急方案未报审;安全技术交底不全面,无针对性;项目领导带班记录不完整,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部分工程脚手架与建筑结构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网;未按规定设置剪刀撑、斜撑,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外架脚手板未铺满或铺设不牢,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架体梯未按照方案搭设或搭设进度落后于施工进度;脚手架的基础、平台、平桥堆放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个别工程落地式卸料平台与外架相连不符合要求;卸料平台无限载标识。卸料平台未见验收牌及限载牌,上部拉结点设置不符合要求。
个别工程模板支撑系统与外架连接,模板方案未见相应的针对性计算;部分工程模板支撑存在多处水平杆缺失情况,支撑体系剪刀撑缺失,抱柱措施未落实,顶杆自由端过长,支架基础不够坚实平整。模板工程验收内容相关责任人未签字确认,外架拆除未见交底记录,未提供架子工证件报审记录,拆除方案引用旧规范。
个别工程未能提供多台塔吊同时作业专项方案,现场塔吊附墙数量与方案不一致,计算书与实际工况不一致,专项旁站方案针对性不足,司机无三级教育,无安全技术交底;个别工程未能提供塔吊维保记录,塔吊达到最终安装高度未进行检测,塔吊顶升、附着未履行验收,附着装置合格证未提供;部分工程塔吊地脚螺栓锈蚀,基础未做排水措施;塔吊个别吊钩、滑轮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电梯和物料提升机未见分包安全管理协议,现场无一致检验报告;电梯进料门机械锁内侧可打开,坠落区未设置隔离防护棚。
部分工程移动式操作平台未编制方案,稳定性不符合要求,未设置防护栏及上人梯;楼梯口、电梯井口、楼面临边等部位临边防护不严,防护设施构造强度不足,防护措施不严密;洞口和临边未按要求设置足够的警示牌和安全网;个别工程施工人员存在高处作业未挂安全带现象。
部分工程施工用电资料缺失多,用电档案管理差,接地电阻、绝缘检测记录未填写,用电方案编制人不符合要求,用电方案与现场不匹配无指导性;设备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切断机制、保护零线失效,违规将黄绿色线作为火线使用;个别工程一级配电箱破损或未按要求围蔽、上锁,未按要求设置隔离开关,存在一闸多路;工人宿舍有乱搭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生活区用电无限流措施;电线电缆乱接乱拉、存在泡水情况。
部分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个别灭火器材失效。个别工程未能提供消防疏散图、应急疏散预案等资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防火方案没有针对性,未见消防安全检查记录;个别工程楼层消防立管未跟上施工进度,消防通道不畅顺,被建筑材料阻塞。
部分工程有限空间现场安全警示牌、告知牌配置不足,内容不完善,如无池体深度标识;未设置有限空间现场应急物资柜;未见有限空间隐患排查记录,管理台账。
不合格的按规定进行扩大检测,扩大检测结果满足设计要求及经设计单位对初检结果复核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时,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应出具处理意见及处理结论,填写《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备案表》报质监站备案。
不合格的按规定进行扩大检测,扩大检测结果满足设计要求及经设计单位对初检结果复核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时,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应出具处理意见及处理结论,填写《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备案表》报质监站备案。
不合格的直接退场处理,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出具退场证明文件,重新进场材料送检合格后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不合格的直接退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