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全市住房建设系统台风“苏拉”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建筑站、市政站,各有关单位:

市三防指挥部经会商研判,于8月31日8时将全市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升级为二级应急响应。为切实做好台风“苏拉”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城市公共安全,根据《深圳市三防指挥部台风暴雨灾害防御应急响应操作指令》和市政府有关会议部署要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据气象部门通报,台风“苏拉”强度强、个头小、路径复杂,致灾风险高,叠加天文高潮,可能是2018年“山竹”之后对我市风雨浪潮影响最严重的台风。预计我市1日风力逐渐加大,1日下午到2日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以及最大14-16级阵风,累计雨量250-400毫米。

全市住房建设系统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关于防汛抢险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迅速行动,做到不死人、少伤人。各部门、各单位要保持足够警惕,高度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及时转发有关信息和要求至每一个行业企业、场所和人员,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按照“十个到位”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各项防御工作,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一)全面落实停工措施。即刻起,全市在建工地全面停止施工作业(除防台风隐患排查和机械设备加固作业外),关闭用电总闸(应急、照明等必须使用的用电保留)。各监督机构要立即将停工指令传达至每一个项目,并通过现场巡查、远程视频巡查等方式检查停工等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在建工地要严格落实“一预案、两台账”措施,制定工地人员疏散转移预案,建立人员疏散转移统计台账和塔吊安全管控台账,并通过“智慧建造”平台实时更新。

(二)全面撤离工地人员。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立即组织建筑工地所有人员全面撤离工地,积极联系协调辖区应急避险部门、属地街道等,明确转移路线、安置场所,准备好有关生活物资,于31日22:00前完成人员疏散转移工作。同时,各在建工地要全面排查起重机械、基坑、外脚手架等可能影响到的居民生活区、住宅区,特别是居民生活密集区及重点重大民生区域,对评估存在风险或隐患的,第一时间向辖区政府、区住建部门、三防办及街道办通报。

(三)强化监督检查,逐一核实人员转移情况。各监督机构要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建筑工地全面停止施工作业,并做好相关防御措施,对拒不停工的工地,要采取坚决措施予以纠正。针对各工地人员转移准备情况,各监督机构要逐一核查,确保各项目有序转移到位,绝不能“失管、脱管、漏管”。

各单位、各部门要迅速开展在建工地、燃气场站、建筑废弃物受纳场、物业服务等防台风专项督查检查,风险排查不留死角,安全加固不留隐患,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御工作。重点落实以下措施:

(一)加强在建工地防御工作。所有在建工程,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进一步组织防风、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尤其对深基坑(高边坡)、塔式起重机、脚手架及支模体系、围挡、工棚、临时构筑物以及盾构等重点部位、环节,要检查到位、整改到位,重点落实以下防御措施:

一是对临时建筑物、围挡、活动板房等工地各类建(构)筑物和一些危险状态的物体,应全面做好加固措施。

(1)按照《深圳市建设起重机械防台风安全技术规程》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组织对塔吊塔身、附着装置和支撑系统的焊缝及连接件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加强,尤其要组织对最上部两道附着装置进行检查加固。

(2)组织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的基础进行检查,确保基础牢固、排水措施有效。

(3)组织检查无附着塔吊塔身与现浇预留洞口四周的间隙,不得小于500mm。

(5)台风蓝色预警信号生效后,塔吊必须停止使用,打开回转制动,进入风标效应,确保360°旋转;动臂塔吊起重臂必须停至说明书规定的角度范围;施工升降机梯笼必须降到地面,断开机械电源。

(6)人口密集区域的塔吊要采取柔性加固方法控制塔吊可能倒塌的方向,避免倒向附近居民区或建筑物,塔吊影响范围内有居民生活区、住宅区及重要设施设备的,要提前协调属地疏散转移人员和设备。

(7)大鹏湾、珠江口等沿海重点区域内的工程,应组织对塔吊防风安全性能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进一步降节等措施,提高防风能力;

(1)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位上,确认制动系统处于闭合状态,锁紧夹轨器,吊钩起升到上限位位置,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2)门式起重机停机位应专门设置,宜设置在轨道端部;龙门吊停在停机位上时,其主体结构倾覆范围应避开板房、仓库等临时设施。

(3)应采用铁楔对门式起重机的行走机构进行锁紧,防止滑动,并采用缆风绳对龙门吊进行进一步的加固,确保安全。

(1)组织检查连墙件:严格按照外脚手架防台风临时加固措施布置连墙件,顶层外架如无法与主体结构连接,应将脚手架与内支模架做临时连接加固或采取其他加固措施。

(2)组织检查作业面脚手架:外脚手架严禁超出作业面一步架,位于最高一排连墙件以上的安全网应全部拆除。

(3)组织清理杂物散料:全面清理外架、楼层内、屋面等位置的杂物和散放物料。

(1)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一楼层处均要设置一道附墙支座,防坠落、防倾覆装置应严格按要求安装。

(2)组织检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各连接部位,对连接强度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加强,对走道板等位置的杂物进行清理。

(3)台风白色预警生效时,架体悬臂部分与建筑结构采取硬性拉结等防台风措施。

四是基坑、边坡和临时围墙、外电防护点、明装变压器等周边应做好安全防护并设置警示、警戒标志和警戒区,警戒范围内禁止人员进入。

五是对施工现场的杂物,特别是高层楼面的杂物要彻底清理,杜绝出现高空坠物情况。在建工地玻璃幕墙应逐层一一排查,可开启部位应全部关闭锁紧。

六是深基坑、地下密闭空间等施工部位应做好的排水措施,保证畅通,并储备必要的、充足的排水设备,避免因水淹引发次生灾害。

(二)加强既有房屋防御工作。各区要结合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公共场所建筑安全排查工作有关要求,一是紧盯前期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老旧危险房屋等重点房屋,督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停用危房”的管控措施,尤其是对经排查鉴定后应停止使用的危险房屋,落实警戒警示、封闭围合等管控措施,避免人员“回潮”,确保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二是加强对削坡建房、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地区的危险房屋巡查和盯守,尤其是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农村削坡建房、农村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摸清受威胁人员底数,积极指导镇村做好紧急转移避险准备,将受威胁人员一个不落全部提前转移安全区域。三是督促指导既有建筑幕墙安全责任主体加强汛期安全检查,贯彻落实防台风工作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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