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没有被关在监狱,因此,对缓刑人员的监管就显得特别重要了,除了法律规定的机关监管以外,也要求家人或村(社区)对其监管,那么缓刑家人监管证明怎么写,关于缓刑监管证明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缓刑监管证明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我村村民_________为人忠厚老实,孝敬父母,家庭关系非常和睦,各方面表现都较好,无任何其他违法乱纪行为。在村里面与村民关系一直很好,为人善良,口碑不错。
家庭情况:爷爷___(___岁),父亲___(___岁),母亲___(___岁),妻子___,儿子___(___岁,在读),女儿___(___岁,在读)。爷爷、父母亲年岁已高,都没有劳动能力,均需要赡养,女儿和儿子在读书,均需要抚养。且父亲与女儿一直生病,女儿患有___病,一直在治疗期间。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
鉴于_________在村里面一贯良好的表现及其实际的家庭情况,判决缓刑有益于照顾家庭,且不会给本村造成不良影响,同意适用缓刑,并同意接受监管,对_________进行监视教育,帮助改造。
目前在我国执法实践中,缓刑犯由公安机关来考察,由其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我们认为,应当借鉴国外缓刑的监督工作由专职人员承担的制度,在公安机关内部设立专门的缓刑监督组织负责对缓刑犯的考察工作,其工作须向公安机关报告,对公安机关负责。现阶段也有观点认为,应将缓刑的监督考察工作交付给人民检察机关,该类观点认为在刑事案件里由于是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故检察机关最了解整个案件的状况及犯罪人的主客观因素,检察机关最有资格提出缓刑,相应地,缓刑的监督考察工作也理所应当由检察机关负责。我们并不认同此种观点,因为公安机关是我国维护社会治安的主要行政机关,具有管理户籍的权力,与其他机关相比最直接接触缓刑人员本人及所在单位、基层组织,由公安机关负责缓刑考察,能够使缓刑工作充分地落实。
对于考验期的问题,我国的缓刑考验期较短,尤其是下限太低,刑法规定的考验期限最短的为二个月。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很难使犯罪分子真正彻底地改造自己,从而不能使受害人真正得到公正,实现法律的尊严。因此,我们认为我国刑法应当延长缓刑的考验期限,最短的期限至少应在一年以上,否则难以起到考验期应有的效果。长短适宜的缓刑考验期可以促进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工作,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验期过短,不能达到考验监督犯罪分子改造的效果,难以评定犯罪人考验期之后是否还会再危害社会;考验期过长则影响了犯罪人改造的积极性,违反了罪责刑相适用的原则,侵犯了犯罪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缓刑监管证明有比较固定的格式。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缓刑监管证明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庭立方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涉案数据量巨大,金额千万,最终获缓刑 —-叶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忠赢律师团队 林广军律师 四川六合刑辩团队 陆青青
Y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何冰冰律师、新疆西昭律师事务所李庆红律师为其成功辩护,获不起诉。
L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异地抓捕、拘留 后13天即取保候审释放案
L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杨巽律师为其辩护,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成都庭立方法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蜀ICP备19033458号-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200054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蜀都中心 1 期 1 号楼 19 层来访路线
由于缓刑人员没有被关在监狱,因此,对缓刑人员的监管就显得特别重要了,除了法律规定的机关监管以外,也要求家人或村(社区)对其监管,那么缓刑家人监管证明怎么写,关于缓刑监管证明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缓刑监管证明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我村村民_________为人忠厚老实,孝敬父母,家庭关系非常和睦,各方面表现都较好,无任何其他违法乱纪行为。在村里面与村民关系一直很好,为人善良,口碑不错。
家庭情况:爷爷___(___岁),父亲___(___岁),母亲___(___岁),妻子___,儿子___(___岁,在读),女儿___(___岁,在读)。爷爷、父母亲年岁已高,都没有劳动能力,均需要赡养,女儿和儿子在读书,均需要抚养。且父亲与女儿一直生病,女儿患有___病,一直在治疗期间。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
鉴于_________在村里面一贯良好的表现及其实际的家庭情况,判决缓刑有益于照顾家庭,且不会给本村造成不良影响,同意适用缓刑,并同意接受监管,对_________进行监视教育,帮助改造。
目前在我国执法实践中,缓刑犯由公安机关来考察,由其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我们认为,应当借鉴国外缓刑的监督工作由专职人员承担的制度,在公安机关内部设立专门的缓刑监督组织负责对缓刑犯的考察工作,其工作须向公安机关报告,对公安机关负责。现阶段也有观点认为,应将缓刑的监督考察工作交付给人民检察机关,该类观点认为在刑事案件里由于是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故检察机关最了解整个案件的状况及犯罪人的主客观因素,检察机关最有资格提出缓刑,相应地,缓刑的监督考察工作也理所应当由检察机关负责。我们并不认同此种观点,因为公安机关是我国维护社会治安的主要行政机关,具有管理户籍的权力,与其他机关相比最直接接触缓刑人员本人及所在单位、基层组织,由公安机关负责缓刑考察,能够使缓刑工作充分地落实。
对于考验期的问题,我国的缓刑考验期较短,尤其是下限太低,刑法规定的考验期限最短的为二个月。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很难使犯罪分子真正彻底地改造自己,从而不能使受害人真正得到公正,实现法律的尊严。因此,我们认为我国刑法应当延长缓刑的考验期限,最短的期限至少应在一年以上,否则难以起到考验期应有的效果。长短适宜的缓刑考验期可以促进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工作,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验期过短,不能达到考验监督犯罪分子改造的效果,难以评定犯罪人考验期之后是否还会再危害社会;考验期过长则影响了犯罪人改造的积极性,违反了罪责刑相适用的原则,侵犯了犯罪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缓刑监管证明有比较固定的格式。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缓刑监管证明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庭立方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